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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群众选名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20 15:20来源:阅读量:


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为县域群 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诊疗服务,经县政府同意,在 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选名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 到位,依据《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群众 选名医”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灵政办发〔2024〕 6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群众选名医”工作由县卫健委、县医保局牵 头负责,县市监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协同,由医共体牵头医 院组织实施,各镇(开发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属 地作用,扎实做好宣传,切实落实好分级诊疗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名医、专家原则上为省外三甲医院 副高职称以上、在本行业领域知名的医生、医技人员。

第二章实施流程

第四条 确定病种“白名单”。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协作,通过数据分析、电话随访、问卷 调查等方式,开展异地就医情况调查分析,梳理患者异地就 医的原因,结合县内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情况,合 理确定病种“白名单”并根据实际需要动态调整(第一批病 “白名单”见附件1)。

第五条 确定专家库。医共体牵头医院组建工作专班,

赴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地知名三甲医院主动对接洽谈, 拜访院士、国医大师和全国名医,坚持“一人一策”,择优 遴选知名专家,组建“白名单”病种专家库并动态调整,把“群众选名医”计划落到实处(第一批专家库名单见附件2)。

第六条 建设名医工作室。柔性引进一批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地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建 立名医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医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依托 医共体牵头医院开展本领域创新研究和临床实践活动,在取 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同时,为我县培养一批优秀的医 疗卫生人才,整体提升我县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 为全县参保群众带来高质量医疗服务。

第七条 专家奖励办法。根据病种“白名单”,对于专家库 内来灵提供门诊坐诊、会诊、手术等医疗服务的专家,从专 项经费中给予一定激励:门诊坐诊、会诊每日5000元;手 术每例3000-5000元(按照手术难易程度确定,其中参保患 者自付10%,专项资金支付90%)。引进省外“名医工作室”, 按每个工作室每年10万元的经费补助,最长不超过三年。 对于符合“群众选名医”条件但不在专家库内的专家,按照 一事一议的办法,经县卫健委、县医保局批准后,参照执行。

第三章 实施流程

第八条 采取县内群众根据自身诊疗需求“点单”,医共体牵头医院“派单”形式,满足老百姓在“家门口”看全国名医愿望,让群众“足不出县”享受省外优质的医疗资源。 具体实施流程为:身患“白名单”病种的群众根据“专家库” 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病情的专家,向医共体牵头医院提交“群 众选名医”申请表(见附件3),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时与专 家联系对接,确定坐诊、手术时间并及时通知患者,患者前 往医共体牵头医院就医。

第九条 专家来灵开展坐诊、会诊、手术等活动时,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专家工作完成情况,填写“群众选名医” 资金支付申请表(见附件4)报医保部门审批,医保部门审 批后5个工作日内将激励资金发放至专家账户。


第四章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第十条 设置资金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由县财政统筹调配财政资金及上年度医共体医保结余资金, 医共体牵头医院分别从各自医共体结余资金中单独切块,科 学合理设置“资金池”规模,根据外聘专家医疗服务情况合 理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 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群众选名医” 工作专家激励,相关单位不得挤占、挪用, “资金池”实行 动态监测、及时补充,结余资金自动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监督管理。每年年初,由医共体牵头医 院分别作出群众选名医资金预算,经医保、财政部门审批后 从上年度医共体结余资金中统筹切块,拨付至县人民医院医 共体账户、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牵头账户统筹使用,由聘请专 家的医疗机构据实申报,从资金池中列支。由县医保局牵头 组织,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等单位参与,按季度 召开资金使用监督工作会议,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本地医疗配套

第十三条 更新医疗设备。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群众选 名医工作需要,为名医提供必要的检查检验设备和治疗设备, 逐步提升全县医疗诊断能力水平。

第十四条 配套医护人员培训。医共体牵头医院主动与 省外知名三甲医院联系对接,采用“送出去”模式,根据需要将临床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等必备的配套辅助人员 赴省外跟班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六章宣传引导

第十五条 提升政策知晓率。加强对“群众选名医”的 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社 交网络平台等媒体,依托县、镇、村三级网格上门宣传,将 专家库名医及所在医学领域学术成就等内容进行公示,做到 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十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压实辖区卫生院、卫 生室和村“两委”工作责任,持续强化对“群众选名医”专 项计划的宣传引导,保障专项计划落到实处;定点医疗机构 要持续提升诊疗能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 感和满意度。“群众选名医”工作将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 医共体结余资金将视考核情况向专项计划实施较好的镇予以倾斜。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县医保局、卫健委负责解 释。



1 :

“群众选名医”病种库白名单

序号

疾病名称

1

胃恶性肿瘤

2

肺恶性肿瘤

3

乳腺恶性肿瘤

4

甲状腺恶性肿瘤

5

食道恶性肿瘤

6

结直肠恶性肿瘤

7

肝恶性肿瘤

8

脊柱退行性病变

2 :

“群众选名医”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职称

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脏外科主任医师、教授、博导

2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骨科教授、博导

3

陈建军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胃肠外科副主任医师

4

张旭垠

复旦大学附属红房子医院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5

成兴华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6

王伟昱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肿瘤介入科主任医师

7

杨辑龙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

8

王益林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肝脏外科副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9

孙国华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外科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

10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教授

11

苏开明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教授

12

靖大道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主任医师、教授

13

谢玉才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教授

14

马德选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15

洪群英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教授

16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教授

17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18

吴向华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教授

19

东方肝胆医院肝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20

王小杰

上海一妇婴妇科主任医师、教授

21

邹多武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消化科主任医师、教授


22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23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24

吴小华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瘤科主任医师、教授

25

过常发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26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小儿肾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27

郝永强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医师、教授

28

邱伟华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甲状腺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29

施德兵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大肠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30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教授

31

徐玉敏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教授

32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教授

33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放疗科副主任医师、教授

34

刘文生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胰腺外科副主任医师

35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

36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群众选名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