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护理)
(护理)
因业务需要,经县卫计委批准,灵璧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择优聘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
岗 位 | 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备 注 |
护理 |
24 |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 26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投身医疗事业发展,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积极向上;
(三)年龄26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5月4日-10日,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 8日
2、报名地点:县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交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2) 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证)、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经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4)2017年5月 日上午9时到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于笔试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公布。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
3、面试成绩100分。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医院自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发现患有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2、提供虚假证书、材料或人、证不符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六、组织与管理
1、医院会同县卫计委、监察等部门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下设考务办公室。
2、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
3、本公告由灵璧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57-6039533、监督电话:0557- 6081447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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