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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医院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临床医学 医技 药学

发布时间:2017-05-04 15:55来源:灵璧县人民医院阅读量:
           灵璧县人民医院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临床医学  医技  药学)
因工作需要,经县卫计委同意,灵璧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医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择优聘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 位 人数 学历 年龄 备 注
临床医学 13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口腔医学 1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临床病理 1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中医学 1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医学影像学 3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麻醉学 2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药学 2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医学检验 1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限男性
公共卫生 2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康复医学 2 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8周岁以下 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投身医疗事业,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临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积极向上;
(三)具备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硕士研究生简化程序不参加考试直接面试,经面试合格可直接按照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5月4日-10日,公告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8:00
2、报名地点:县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2) 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证)、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上述证件和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通过人员到医院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于笔试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公布。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应须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
3、面试成绩100分。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面试均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医院自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发现患有不能履行临床岗位职责的疾病;
2、提供虚假证书、材料或人、证不符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5、在应毕业时间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临床医学专业聘用2年内,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
    六、组织与管理
1、医院会同县卫计委、监察等部门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下设考务办公室。
2、本公告由灵璧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57-6039533、监督电话:0557- 6081447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灵璧县医院2017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