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7〕59号)、省委编办《关于灵璧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8〕271号),为做好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灵璧医院(灵璧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人民医院)周转池编制人员向自建池动态流转工作,现就我院2023年度周转池编制人员向自建池流转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坚持民主公开、德才兼备;
(三)坚持依法依规、动态流转。
二、流转名额、范围及标准条件
(一)流转名额
根据《关于灵璧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8〕271号)核定,我院目前自建池编制规模316名,自建池实有在编人员286人,空编30名,本次流转名额30名。
(二)流转范围
根据省、市委编办相关文件精神,择优流转纳入自建池编制管理的人员须是已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流转办法
1.周转池编制人员择优向自建池编制动态流转时,实行综合评分制:
(1)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正高级10分,副高级7分,中级4分,初级2分;
(2)按相应专业学历层次:博士研究生15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分,在职硕士研究生8分,全日制本科学士5分,成人本科学士3分,成人本科(无学士)2分,大学专科1分;
(3)按进入周转池时间:每年1分,不足1年按月计算,每月0.1分,累计计分,每年最高1分;
(4)按照自建池空编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流转人员名单(若出现总分一致的情况,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专业技术职称高者,学历层次高者,进入周转池年限长者,职称取得年限长者,工作年限长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周转池编制人员不得向自建池编制流转:
(1)受到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以来发生有相关部门认定的医疗纠纷并负主要责任者或出现医疗纠纷对医院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3)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以来发生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医德医风等方面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纪律处分的;
(4)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以来年度考核、医师(护士)定期考核、医德医风考评有不合格的。
三、流转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2023年8月7日至8月9日,符合流转条件的周转池编制人员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并填写《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灵璧医院(灵璧县人民医院)周转池编制人员流转自建池编制申请表》,提交各种证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资格审查及评分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会同医务科、护理部、党政综合办、纪检监察室,按照自建池编制的有关规定和本方案的流转办法,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分。
(三)结果公示
对拟流转纳入自建池编制管理的人员,在县人民医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纳入自建池编制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流转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四)研究确定
根据公示结果,报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纳入自建池编制管理的人员。并将择优流转工作开展情况、拟纳入自建池管理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委编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纪律。使用周转池编制人员向自建池编制动态流转工作属于一项编制改革创新制度,对提升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凡发现组织或个人在工作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流转资格。
(二)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流转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切实履行好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等纪律要求。
(三)做好宣传解释。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事关县人民医院的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医院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职工关心,院属各相关科室及人员须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557-6039533(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7-6022189(县卫健委纪检组)
0557-6082284(县卫健委人事股)
0557-6167076 17705572312
(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开始实施,今后若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灵璧医院(灵璧县人民医院)周转池编制人员流转自建池编制申请表》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灵璧医院
灵璧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