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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三保障一兜底”到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5-14 10:29来源:灵璧县人民医院阅读量:
 

我县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三保障一兜底”的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即在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五免”

 
1
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

 

 

 

 

 
2
免除贫困人口参保个人住院预付金;

 

 
3
免除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诊疗费;

 

 
4
免除贫困人口参保个人床位费;

 

 
5
免除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输液费。
 

“两降”

1

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 元、300 元、500 元、1000 元;

 

 

 

2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5000元。

 

“四提高”

 

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

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

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

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一兜底”

 
 
 

设定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线,贫困人口在落实省“351”政策的基础上,即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凡市域内就医的,其合规医药总费用在经过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等环节后,所剩余的合规医药费用由市、县财政再按90%兜底保障。(来源:灵璧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