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院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和医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等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
经请示县发改委和县医保局病历复印工本费收费标准。县发改委和县医保局回复:“病历复印工本费不属于医疗服务收费,也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要求我院在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行制定收费标准”。通过成本测算并对周边复印行业作市场调查比较,拟定“病历复印工本费”按不高于服务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按 A4 纸单面复印0.5元/张计价收费。
为落实该收费标准,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患者、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灵璧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038253,邮箱:lbxrmyy@163.com。
附件:灵璧县人民医院病历复印工本费收费标准拟公示表
灵璧县人民医院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灵璧县人民医院病历复印工本费收费标准拟公示表
收费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金额(元) |
病历复印工本费 |
张 |
A4纸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