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当日下午,我院在门诊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学习培训会。王浩院长主持培训会。院党委、院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亮点进行了全面解读。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加强了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医师法彰显出国家对医师权益的重视,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注重医师队伍质量的提升,医师法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最低学历条件由中专提高到大专,提高了医师准入门槛。为医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有助于提高医师学历层次,提升医师整体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医师法保护中医传承,鼓励中西医相互借鉴学习。第十四条中提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医师法突破了既有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医师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申请增加执业范围;以基层为重点,更注重医防融合。医师法修订进一步体现了“以基层为重点”的导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化。注重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一是完善医师职责和义务。二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三是明确医师互联网诊疗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由2年改为3年。一方面合理减轻医师负担,同时,国家卫健委正在研究优化改进考核手段,对医师日常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实现更准确客观的评价,推动医师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会上,党委书记潘明志,院长王浩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即将到来的大型医院巡查和等级医院复审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