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中医专业参加面试考生的通知
原计划中医专业招聘1人,按照1:1.5的比例确定2名考生参加面试,现因考生姜伶俐(准考证号:201802026)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应等额递补,但递补考生笔试成绩(45.5分)未达最低面试分数线(50分),不符合进入面试标准,经灵璧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仅考生魏子涵(准考证号:201802023)进入面试,如其面试成绩达到要求即予聘用,不达要求不予聘用。
灵璧县人民医院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