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我院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我院创建有关工作落实到位,10月9日,我院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治办、纪检监察室、宣传科、信息科等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及安保、物业负责人对我院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导检查。
督查组认真对照19条细则要求,对全院公益宣传、学雷锋服务站点、母婴室配置、消防设施、车辆停放、医疗垃圾暂存点、科室保洁、整体环境、各类标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督查。
每到一处督察组都严格对照标准指出存在的问题,现场把问题反馈到相关科室,并结合各科室实际情况作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督察组要求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从细节抓起,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我院各项创建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我院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