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抗生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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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作为特殊的人群,其用药受到特别的关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分为A、B、C、D、X五个等级。
A级: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期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中证明它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需用它,而用其它药物虽安全但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和动物是有危害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意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根据以上美国FDA的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的等级,将部分抗生素分类如下: A级:无。 B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安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级:亚胺培南—西司他丁、螺旋霉素、克拉霉素、氯霉素、万古霉素、磺胺—甲氧苄啶、氟喹诺同酮类、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氟胞嘧啶、利奈唑胺、唑类抗菌药。 D级: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妥布霉素。 X级:利巴韦林、乙硫异烟胺。 由于抗生素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孕妇在妊娠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选择抗生素。临床上一般把孕期用抗生素分为可以用、慎用和禁用三大类。 1. 孕期可以选用的抗生素 1.1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此类抗生素的作用原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哺乳类动物无细胞壁,所以不致胎儿畸形,且对人体的副作用小。 1.2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该类抗生素为抑菌剂,对一般的呼吸道感染以及支原体、衣原体、弓形体等有效,且毒性低、变态反应小,是孕期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 2. 孕期需慎用的抗生素 2.1 甲硝唑过去认为孕期应尽量避免使用,现被美国FDA归为B类孕期用药,不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性,孕妇可以使用,但妊娠头3个月尽量避免使用。 2.2 局部用真菌药,如克霉唑栓、咪康唑栓,最好不要在孕期头3个月内阴道使用,因为这时胚胎还未发育完全,阴道塞药容易引起流产,妊娠后期使用比较安全。 3. 孕期需禁用的抗生素 3.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耳、肾毒性,会引起新生儿听力障碍。 3.2 氯霉素可通过胎盘在体内蓄积,会引起新生儿呼吸不全、全身发青、腹胀等为特征的“灰婴综合征”。 3.3 磺胺类药可造成新生儿核黄疸。 3.4 四环素可影响胎儿骨骼发育不良及导致牙齿变灰变黄(俗称“四环素牙”)。 3.5 喹诺酮类抗生素可引起年幼动物关节病变并影响软骨发育。 3.6 口服抗真菌药物,如酮康唑、斯皮仁诺等经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口服抗真菌药。 孕妇选择抗生素时,应权衡利弊,根据感染的程度、不同的妊娠期,合理选择抗生素的用量和持续时间,并在应用药物前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以说明书记载为依据,尽量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母婴安全。 |